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024-09-14 11:06:24 蒋羽佳 0

现实中,由于劳动用工存在各种不规范,所以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倘若用人单位未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将面临支付二倍工资赔偿的法律风险。

 

案情简介:

姚某于2020624日进入深圳市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工作,岗位为机器操作技术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5800/月,实际工资根据每月实际出勤而定,由甲公司管理人雷某乙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甲公司未给姚某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02131日至32日,姚某因甲公司拖欠工资故意旷工两日。202133日,甲公司通知姚某无需再回公司上班。2021330日,姚某向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2020624日至20213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1953元等多项请求,该仲裁委经审理后驳回姚某的全部仲裁请求,姚某不服仲裁结果而向深圳市龙华法院提起诉讼,后甲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1、甲公司与姚某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甲公司应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金额为多少?

 

法院裁判要旨:

1关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姚某提供的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有谈及工作、工资等事宜。另,微信群有姚某、甘某、雷某、雷某乙等29人在群。

2)姚某的厂牌虽然印章不清晰完整,但厂牌上印有甲公司字样,姚某照片上浮有“HXC”的字样LOGO,与雷某乙朋友圈配图中的LOGO一致,且厂牌印章清晰可见的是“电科技有限”几个字,也与甲公司名称部分重合。

3)深华劳人仲〔2021XX号仲裁裁决书证明甘某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甘某的证言和考勤表均证明姚某与甘某是同事关系。综上,法院认为,姚某提交的证据可以形成证据链,认定姚某与甲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以及具体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姚某2020624日入职,甲公司应当在2020724日前与姚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逾期未签,应当支付姚某2020724日至202131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根据姚某提供的已发工资情况,认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为38508元。

 

法律分析:

前述案例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三个阶段,仲裁阶段未确认劳动关系,也未支持劳动者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但一审、二审法院完全推翻仲裁结果,不但认定了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也支持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可见,司法实践中,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的认定,并没有想象中的简单,存在着许多不确定性。

 

律规定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及目的

其一,劳动用工不规范。实践中,存在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随意辞退劳动者、长期拖欠工资等诸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书面劳动合同对保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其二,社会信用度低。目前,社会交往信用度较低,言而无信较为常见,相较于口头约定,书面劳动合同将双方协商的合意固定下来,具有更好的信用保证价值。

其三,书面劳动合同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产生争议时,有据可依,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没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工作就难以做到规范化。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等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承担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前述案例中,甲公司因为没有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最后法院判决公司向姚某支付二倍工资差额38508元。实践中,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争议,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败诉率相对较高,因为这是法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无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通常,劳动者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相关的证据:

1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邮件、电话等沟通记录;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社保缴纳记录等;

3)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如工作证、门禁卡、名片等;(4)考勤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

6证人证言等。

前述案例中,姚某就是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厂牌、同事证言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其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

 

结语:

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倘若一个月内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将承担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若劳动者入职满一年,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3款规定,此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一般而言,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最多只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差额,即从入职满一个月至满一年止。当然,并不是只要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一定会承担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其他影响用人单位是否承担该部分责任的诸多因素。

比如超过仲裁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过了仲裁时效,即使存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也可以不用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比如事后补签。用人单位在超过用工一个月后,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将合同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通常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比如存在其他具有劳动合同效力的书面材料。有些用人单位虽然没有签订标准的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签订了劳务协议、合作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等其他书面材料,若这些材料具备了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可以视为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再比如人事部门负责人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很多地区认为,人事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就包括执行并监督全体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人事部门负责人未签劳动合同,推定是由其自身失职或者故意所导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最后,具体案件还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并且,劳动纠纷具有很强的地域性,不同地区对同一问题的裁判可能存在较大差异,最好先了解当地的一般裁判规则和尺度。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