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吗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股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就不能仅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
例:某公司因将收入通过现金、刷卡、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存入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银行卡,未存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并设置内外两套账簿,内部账用于记录真实发生的业务,外部账用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费,被税务机关罚款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相关责任人员应对某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