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了70年后还归你吗?
律师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在城镇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使用者可以通过出让和划拨的方式取得城镇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权需要根据规定的用途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而居住(住宅)用地的最高使用年限是70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城镇土地上的建筑物,业主享有所有权,对建筑物内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所有权是对世权,一般来没有使用期限这一说,理论上只要所有权人不进行处分,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永久享有在该房屋上的权利。
因此,民法典出台后对于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之后该怎么办做出了进一步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者继续享有使用的权利,只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使用的费用即可。所以,我们房子70年到期之后还归你吗这个问题本身的问法就不正确。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2020修订)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