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被拒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律师说法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综上所述,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合理正当的请假申请,则有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说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休年假被拒绝,那么该行为则侵犯了劳动者的休假权利。
又比如说劳动者非因公负伤需要请病假,用人单位不允许,那么情形下则有可能侵犯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
再比如说劳动者因为妻子即将生育想要请陪产假,用人单位拒绝,那么这种情况下则有可能侵犯劳动者的生育权。
小律提醒
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应拒绝劳动者合理正当的请假申请。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