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随便扣工资吗?
2022-09-13 14:07:26
蒋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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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是就说有2个限度:
1.不能超过当月20%;2.扣除赔偿后不能低于上海最低的2590元。
当然不会只扣1个月,是可以把损失总额分摊到每个月去扣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