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伤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可以随便扣工资吗?

2022-09-13 14:07:26 蒋羽佳 11

根据规定,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是就说有2个限度:

1.不能超过当月20%;2.扣除赔偿后不能低于上海最低的2590元。

当然不会只扣1个月,是可以把损失总额分摊到每个月去扣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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