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婚礼再领证,还是先领证再办婚礼?
先办婚礼再领证,还是先领证再办婚礼?
婚礼的份子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小律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首先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结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后,才能确定婚姻关系。所以应当先领证再办婚礼。
其次如果登记结婚后再举办婚礼,双方亲友随的份子钱,实质上是为了双方喜结连理而给与的贺礼,应当视为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故结婚后举办婚礼的份子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小律提醒
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结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