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加班猝死算工伤吗?

2022-02-11 15:05:40 20

案件事实


       李某2017年4月入职某公司网络部岗位是负责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2020年6月6日(周六)李某在家中加班,至16:00左右突发疾病,17:30左右经某医院急救人员初步诊断为猝死。该部门小组相关人员张某、王某等证实李某在突发疾病前一直通过电话及微信商讨工作事宜。6月25日至12月10日,公司两次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并申请行政复议,人社局均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2020年6月6日是周六,不属于法定工作时间,且李某系在家中突发疾病,但是李某在突发疾病前一直在加班工作,故李某突发疾病时应当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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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则可认定为因工死亡或者视同工亡,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以取得工亡待遇。对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能单一认定为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劳动者为了单位的利益,为了完成岗位职责,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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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并责令被告对李某受到的伤害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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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的近亲属可在发生工伤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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