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科荣誉|民科律所作为江安商会副监事长单位接受授牌
2018年5月4日,成都市江安商会举行第一次会员大会,由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监事,组成了江安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这标志着江安商会正式成立。“商会”概念已经深入人心,商会秉持共建、共享、共赢原则建会及为广大会员服务。民科律所因专业的法律素养、现代化的发展理念、团队化的服务模式赢得广大会员的认可。
2018年7月8日,民科律所作为江安商会副监事长单位接受授牌。
成为副监事长单位,民科律师事务所将在商会工作中本着对全体会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能,探索新的发展模式,达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满足多领域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各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个性化、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江安
江安县境汉为江阳县地。
西晋太康元年(280年)分孱陵置江安县,县邑设二圣洲(今在湖北公安县)。
东晋穆帝永和二年(346年)割江阳县地置汉安县;晋孝帝太元中(376—396年)又割江阳县地置绵水县。
南朝陈(548年)改江安为公安。
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各取江阳、汉安一字,改名江安,隶于泸州郡。
北宋乾德五年(967年)废绵水县合入江安县,熙宁八年(1075年),县治所由江安坝(今纳溪境三江坝)迁武宁寨(即今江安镇),至今无改。
迄至清嘉庆七年(1802年)行道制前,均隶属于泸州。后先后隶于川南永宁道、下川南道、泸州、永宁道、四川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隶于四川省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12月5日解放。先后为宜宾专区、宜宾地区、宜宾市辖县。